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满足新购专用校车接送服务要求,根据我县公办幼儿园校车配备实际情况,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从户籍属麻江县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之中公开招聘宣威镇幼儿园、谷硐镇中心幼儿园、坝芒乡中心幼儿园校车专职驾驶员共3名,并提出初步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名称:幼儿园专职校车驾驶员。
(二)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取得由公安交警审核符合B1驾照3年及以上(10-19座)中型载客汽车或大型载货汽车以上驾驶资格;
3.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4.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酒驾或醉驾记录,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5.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
6.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
7.男50周岁及以下(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1日-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四楼校安办。
报名需提供材料:
1.填写《麻江县公办幼儿园专职校车驾驶员报名登记表》两份,2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2.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就失业登记证、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麻江县交警大队出具的2011年至报名截止时间无醉驾处罚或其他重大交通事故证明等相关原件、复印件一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认定。
(三)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认定的人员名单将统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至8月27日,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汇同用人单位考核面试。
(四)考核面试。
考核面试设置为100分。
1.考核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
2.考核地点:麻江县教育局。
3.考核内容:招考人员的车辆驾驶技巧和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及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工作表现等。
4.成绩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
(五)体检。
由县教育局组织参加考核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的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现场缴纳,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六)政审。
由县公安局按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三、聘用人员待遇
综合薪资3000元/月,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安排解决。同时,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个人应缴部分由应聘人员在薪金中支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艾智常;联系电话:0855-2678599。
麻江县教育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