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和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测试及审查,现将报考人员拟加分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公布时间为三天(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4日)。在此期间报考人员若对拟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情况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5—522695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
附件: 剑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协勤人员拟加分人员名单.xls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