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和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笔试考试,现将报考考生笔试成绩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公布时间为三天(2014年8月22日至2014年8月24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5—522695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
附件: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协勤工作人员笔试成绩一览表.xls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