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花岗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安排,我区已于8月25日公布了笔试成绩,现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复审时间:2014年9月9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三、复审地点: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遵义市剑江路15号);
四、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
2、毕业证、资格证(执业、从业证)等相应岗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注意事项: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两个名次)。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人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所有同类试题参考人员的平均成绩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如果某类试题只有1人参加笔试,则对该招聘岗位计划予以取消。
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通知,本人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电话:7759871 监督电话:8662655 8424848
红花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