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招聘协勤人员的方案》,通过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拟择优录用以下10名人员,现予以公示:
黄勇、黄晟、奚世成、孙有贤、马建、童龄、吴远明、殷皓、李涛、张显禄
公示时间为3天,从201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联系电话:0856—3231198 18008566626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0一三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