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29日中午12:00之前,将本人的吸收(聘用)审批表填写完善后,发送电子版至邮箱609588776@qq.com。逾期不发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59-3388035
附件:吸收(聘用)审批表
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