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韦贤同志经体检,考核合格,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期7个工作日(从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6日下午18:00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瓮安县监察局反映。
联系电话: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2918260
瓮安县监察局0854--2918162
瓮安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