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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波县2013年上半年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61人)

经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上半年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遴选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1名。现根据中共荔波县委办公室、荔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实施办法(修正稿)的通知》(荔党办发〔2013〕20号),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遴选出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的单位、职位和人数
本次遴选单位21个,33个职位共61人。具体遴选单位、职位和人数见《荔波县2013年上半年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遴选对象
1、参加遴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妇女联合会、县委宣传部驾驶员的须是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驾驶员,且符合遴选职位的条件要求。愿意从事驾驶员工作的机关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符合遴选职位条件要求的也可参加遴选,被遴选后,可保留原身份,但必须从事驾驶员工作。
2、参加遴选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是本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且符合遴选职位的条件要求。其中:参加遴选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被遴选后,事业身份不变。
(二)遴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清正廉洁。
2、至2013年7月8日为止,在乡镇(含原玉屏镇)工作满3年以上(含3年),在同一县直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5、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遴选职位的学历、专业条件,以及其他遴选条件和有关事项的说明见附件1:《荔波县2013年上半年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的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3年6月28日至7月8日在“荔波网”、“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荔波广播电视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显示屏及各乡(镇)、玉屏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公开发布遴选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7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各遴选单位。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新闻、交通系统人员报名参加遴选必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方能报名。其它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可直接报名。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原件;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荔波县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4、遴选考务费:200元/人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报名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将职位报考名册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报名表1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县一般干部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调配办,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必须达到2:1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遴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两项,由县“调配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内容:①荔波县情;②公共基础知识;③职位相关知识。试卷为综合卷,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7月23日-7月25日。《笔试准考证》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发放。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计划遴选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同一职位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和基本技能。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县就业局遴选职位只考笔试,不作面试。
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放弃面试,不再顺延人员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低于职位计划数的,相应减少职位计划遴选人数。如果某一职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具有进行下一遴选环节资格。
面试方式:驾驶员遴选职位采取驾驶技能测试方式;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玉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遴选职位采取卫生技能操作测试方式;其余遴选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四)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同一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调配办”负责组织实施,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非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申请复检的,由县“调配办”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合格的人员,遴选单位要写出综合考察材料,并作出考察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报批前,由遴选单位在原工作单位和遴选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拟遴选人员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提出遴选意见,将有关材料报送“县调配办”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行文,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及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遴选工作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县“调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一般干部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荔波县2013年上半年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荔波县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选调单位填写)

荔波县一般干部调配领导小组办公室

 

  荔波县2013年上半年县直机关(参公管理单位)、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013.06.27  
序号 遴选单位 单位
性质
遴选职位 职位代码 遴选人数 学历 专业要求 遴选的其他条件 需说明的事项
1 县城市管理局 事业 城市管理监察执法大队工作员 01 3 不限 不限 1、男身高1.6及米以上、女身高1.55米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综合科工作员 02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城市园林绿化处工作员 03 1 本科学历 园林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环境卫生管理处工作员 04 1 本科学历 环境工程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市政工程管理处工作员 05 2 本科学历 建筑学、建筑工程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广场公园管理科工作员 06 1 本科学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2 县文联《小七孔》文学刊物编辑部 事业 编辑人员 01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限男性。 1、有文学作品获省级以上专业赛事奖项或有两篇以上文学作品(或评论)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或重要学术刊物发表的,年龄放宽到40岁;
2、需作面试。
3 县扶贫开发局产业扶贫办公室 事业 工作员 01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涉农专业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
需作面试
4 县扶贫开发局信贷扶贫和外资项目办公室 事业 工作员 01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年龄30周岁以下;
2、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验。
需作面试
5 县人民医院 事业 护理技术人员 01 5 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需作面试
事业 临床医疗技术人员 02 5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疗专业   需作面试
事业 检验技术人员 03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专业   需作面试
6 县中医院 事业 护理技术人员 01 5 中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需作面试
事业 临床医疗技术人员 02 5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疗专业   需作面试
7 玉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 临床医疗技术人员 01 2 中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疗专业   需作面试
事业 药剂技术人员 02 1 中专及以上学历 药学专业   需作面试
8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 驾驶员 01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男性,35周岁以下;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需作面试
9 县编委办公室政务信息管理中心 事业 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专业 40周岁以下 1、被选调后实行半年试用期,经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手续;
2、需作面试。
10 县委党史研究室综合科 参公事业 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年龄35周岁以下;
2、中共党员。
需作面试
11 县林业局 事业 营林站技术人员 01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林学、园林、植物保护 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事业 林权服务中心财会人员 02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财会专业 1、40周岁以下;
2、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财会工作3年以上。
需作面试
事业 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技术人员 03 1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林学、园林、森保 年龄4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12 县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员服务中心 事业 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13 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执法大队 事业 工作员 01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14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参公事业 基金财务股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会计及相关专业 年龄40周岁以下; 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也可报考。
2、不作面试。
待遇审核股工作员 02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医学专业 年龄35周岁以下 不作面试。
15 县就业局 事业 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0周岁以下,男性。 不作面试
16 妇女联合会 参公 机关驾驶员 01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需作面试
17 宣传部 行政 机关驾驶员 01 1 高中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需作面试
18 县小康社会建设办公室 事业 工作员 01 4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19 团县委 参公 工作员 01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28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20 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 事业 工作员 01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中文相关专业 年龄30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
21 县党政系统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 事业 工作员 01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年龄35周岁以下 需作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