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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公开遴选会计工作人员简章(3人)

为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形成优秀人才良性互动的选人用人导向,结合黔南医专实际,面向全州范围内全额事业单位开展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遴选到黔南医专工作。
二、遴选计划和职位
计划遴选3名会计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黔南州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会计资格证及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会计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7日后出生),具有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27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时间:2013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7月1日。
2、报名地点: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8308016)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核对无误,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加盖单位公章。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教育系统还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红底)照片3张;
(4)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证明;
(5)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会计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将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与遴选职位的比例达到3:1及以上方可开考(特殊情况职位需达到2:1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报名需交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笔试釆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遴选数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人员总数如不超过20人(含20人),则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遴选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计划遴选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实施,对遴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报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方可减少或取消遴选职位。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并分别在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拟遴选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八)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的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黔南医专2013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