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一批考生的政审考核工作已结束,共计174人。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根据《黎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黎平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期:五天(自2014年8月15-19日)。
二、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监察局);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