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第二次递补工勤人员体检和第一次体检要求复查的考生以及免费师范生的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期:3天(2014年8月14日至16日)。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在8月17日前到县招考办公室开具提档介绍信,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和考察政审表交县招考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最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附:黎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考生复查及递补体检等人员体检结果名单公示表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