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雷山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为做好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87、88岗位(舞蹈、音乐表演岗位)和雷山县广播电视台89岗位(播音岗位)的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请各位已报名并缴费的考生于2014年5月15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供如下材料到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14年雷山县公开招聘县直、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5.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服务期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14年5月8日前服务期满一届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本州生源现户口不在本州的(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现仍在黔东南州服务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曾在黔东南州服务服务期满并取得期满服务证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除外),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我州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或户口薄上可以反映系本州户籍或生源的,可按身份证号码或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普通话合格证等);
二、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专业测试)时间:2014年5月16日。
2.面试(专业测试)地点:(1)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87、88岗位(舞蹈、音乐表演岗位)在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丹江镇犀牛塘102号,县国税局对面)。(2)雷山县广播电视台89岗位(播音岗位)在雷山县广播电视台。
三、面试(专业测试)方式。
1.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87岗位(舞蹈表演岗位)采取:即兴创编舞蹈、自选民族舞蹈表演(考生自带民族舞蹈乐曲)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2.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88岗位(音乐表演岗位)采取:识谱、自选一首民歌进行演唱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3.雷山县广播电视台89岗位(播音岗位)采取:上镜试播、新闻配音、专题配音、摸拟现场出镜的方式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5月16日上午7时40分前到达面试地点,上午7时50分凭面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候考室抽签待考。若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齐的不得进入候考室,上午8时整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五、考生务必素颜面试,不得浓妆艳抹。
六、本通知只在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雷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通知。本通知公布时间为2014年5月13日起至2014年5月16日止。
联系电话:08553336770、08553331757。
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