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有关规定,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1名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 宇(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张锡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宋 昕(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宋邦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孙 勇(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科长)
吴加国(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
李艾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宋邦富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艾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为成员。
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成立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监督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曾启芬同志任监督小组组长,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办主任艾俊任成员,对遴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原则及标准
遴选工作实行竞争性差额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遴选的职位和职数
遴选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四、遴选范围
本市县、乡两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的工作人员。
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五、遴选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坚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勤奋敬业,熟悉经济工作特别是金融工作或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截至2015年5月1日满2年)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四)35岁以下(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第一学历),经济类专业毕业;
(六)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况的。
六、遴选程序
遴选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试用、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至7日8:30至17:30(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遴选人员比例,可延长报名时间1天)。
2.报名地点: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恒远意通七楼。联系电话:8230557、822431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有原单位审查意见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5)《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后);
(6)公务员登记表和本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填写不真实者,一经发现将其取消遴选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5.资格审查。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发给准考证。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调整遴选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采取现场命题作文,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3人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第1名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替补考察。
(四)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试用,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用人员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实行试用,时间3个月。
(五)体检
试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替补考察、体检。
(六)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七、纪律监督
参加考试人员在遴选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遴选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如发现遴选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可向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监督小组举报。举报电话:8224370、8236125。
其他未尽事宜由“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8230557(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综合科)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