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花溪区2013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需划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经10月30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结合考生笔试成绩实际,确定笔试(100分制)合格分数线A类《综合知识测试》为37.85分(含37.85分),B类《综合知识和专业测试》为40.06(含40.06分)。
花溪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