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按规定的试教时间,持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候考室。未按时到达候考室者,取消试教资格。
二、考生必须服从候考室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抽签确定试教顺序。
三、在候试期间,要耐心等待,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考生通讯设备必须用侯考室提供的信封密封,在离开考区后方可拆封。
四、当前一位考生试教时,后一位考生要作好准备。每一位考生试教时,由侯考室工作人员将其送至候考室门口,再由考场引导员引领到备考室备考,备考时间15分钟。
五、考生备考所需笔、纸由备考室提供,考生不能自带教材、教具、笔、纸。
六、每一位考生试教结束后,不得大声喧哗和议论,应到提供的休息地点休息,按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等候公布试教成绩,听完成绩公布后即离开考区。
七、考生不得驾车进入试教考区。
八、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尊重考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和安排。如有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