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我局2013年所属事业单位招考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招考方案规定,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
1、报到、抽签、面试时间: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8:00-8:15报到,08:30抽签,9:00面试;
2、面试报到地点:毕节市城市管理局“面试报到处”(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区1523室);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报到时间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时报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自行在候分室领回。
3、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签,由考生依次将所抽的抽签编码号填写到《面试抽签登记表》上并签名确认,抽签编码纸条由考生本人保存备用。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4、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编码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
5、在面试中,考生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计入本人答题时间)。
6、面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
7、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否则后果自负),立即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路线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围逗留。
毕节市城市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面试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所学专业 | 报考单位 | 报考职位 | 准考证号 | 笔试科目 | 笔试成绩 | 名次 |
1 | 李佳芬 | 女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24 | 《申论》 | 76 | 1 |
2 | 吴霖昱 | 女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08 | 《申论》 | 73.5 | 2 |
3 | 邵勇 | 男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10 | 《申论》 | 73.5 | 2 |
4 | 张达远 | 男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20 | 《申论》 | 72.5 | 3 |
5 | 张青友 | 男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09 | 《申论》 | 71 | 4 |
6 | 何川 | 男 | 行政管理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1 工作员 | 019 | 《申论》 | 71 | 4 |
7 | 樊春艳 | 女 | 汉语言文学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2 工作员 | 025 | 《申论》 | 81 | 1 |
8 | 周静 | 男 | 汉语言文学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2 工作员 | 031 | 《申论》 | 75.5 | 2 |
9 | 林丰富 | 男 | 汉语言文学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2 工作员 | 030 | 《申论》 | 74.5 | 3 |
10 | 杨新 | 女 | 会计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3 工作员 | 038 | 《申论》 | 69 | 1 |
11 | 徐杏梨 | 女 | 会计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3 工作员 | 040 | 《申论》 | 67 | 2 |
12 | 李芝凤 | 女 | 会计 | 毕节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 | 03 工作员 | 041 | 《申论》 | 66 | 3 |
毕节市城市管理局
二○一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