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协警人员方案》要求,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报考纳雍县人民检察院协警的蔡超、陆相、龙林、唐正愿、何杰5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3年9月30日—2013年10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请直接与纳雍县监察局、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书面举报材料请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
0857—3526469(县监察局)
0857—3703011(县检察院)
纳雍县人民检察院
2013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