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充实林业局业务管理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局各股、室、站、场、所业务管理职位缺额情况,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含参公单位)公开比选1名业务管理人员到县林业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人数及职位
公开比选人数为1人,职位:关岭自治县苗圃场副场长,按1:2差额进行比选。
二、比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比选范围:
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
的通知》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态度鲜明,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决定、指示,服从领导和管理;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4.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具有从事土建工作或从事林业业务管理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学历可放宽到大专;
8.现任或曾任过股级干部、中共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比选:
1.近3年年度考核不称职、基本称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有其他规定不得参加比选的。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所需材料:《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任职文件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报名时查看原件后退还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比选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县林业局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比选公告。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4月8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大岩新区学园路)
联系人:缪祥进
咨询电话:0851—37221821 13678533324
(三)资格审查。由县林业局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组织面试。比选职位的报名人数比例达2:1以上的,由比选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面试主要了解比选人员对县林业局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五)考察政审。按比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对进入考察的人员到其原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六)研究聘用。结合到原单位实地考察情况,由县林业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岗位拟用人选,对符合条件的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比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宜
本次比选工作的其他相关事宜由关岭自治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关岭自治县林业局公开比选股级干部报名表.doc
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