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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关于做好2025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丹人社通〔20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计划及南皋乡工作实际,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经研究,我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保洁人员,有意者前来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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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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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凡是在丹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持有《就业援助卡》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劳动年龄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A.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B.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C.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D.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E.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
5.有志于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各类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农业户籍等人员。
7.《就业创业证》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年审。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
9.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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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程序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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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由南皋乡人民政府组织线下报名,采取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名单。
(一)岗位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以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相关信息以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为准。
(二)报名登记
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丹寨县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按时间要求报名应聘,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14:00—17:30),如遇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将视情况顺延报名时间,顺延时间由南皋乡人民政府确定,确保招聘到岗位人员为止。
2.报名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填写丹寨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份(附件2);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白底2张;
⑤《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南皋乡党务政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人:杨雪娇,联系电话:15286635245
(三)资格审查。由南皋乡人民政府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开展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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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及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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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岗相适原则,对应聘人员开展面试面谈工作,确定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适应能力和应变能力。
面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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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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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试符合拟聘条件,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南皋乡人民政府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以户籍所在地的现实表现为主要内容。考核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2.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
3.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
4.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
5.各类在校生或实习期间未毕业的大中专在校生。
6.已在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被用人单位招用、农业户籍等人员。
7.《就业创业证》或《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未年审。
8.现仍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及村干。
9.已享受过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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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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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一般为3年。如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聘用到法定退休年龄。聘用期满后,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每年由用人单位开展考核工作,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中,如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顺延递补。
应聘人员如因个人通信等原因未接到通知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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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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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补贴。每月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缴纳社会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实行代扣代缴)。
(二)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合同签订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计算给予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申请并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个人应缴纳部分由本人岗位补贴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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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纪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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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面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5-2218731
监督电话:0855-3772795
附件1:丹寨县南皋乡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职位一览表

附件2: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南皋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8日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8MnZaREpPXeVWDgJFCc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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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南皋乡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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