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驾驶员1名,主要负责单位公务用车驾驶、车辆维护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交通保障任务。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
2.热爱驾驶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
3.年龄45周岁(1981年7月26日后出生)以下的男性,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具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近3年驾驶过程中无重大交通事故,无一次性记满12分记录;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等不适宜长期驾驶的疾病,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交通安全意识强;
6.驾驶技术娴熟,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故障的能力,熟悉本地交通路线及交通法规;
7.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保密意识强,严守公务工作纪律,不随意泄露单位行程、工作信息。
8.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记录或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曾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辞退或受到开除公职处分的;
4.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的;
6.其他不宜进入公务用车驾驶员队伍的。
四、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领导及各科室公务出行、下乡调研、会务接送等驾驶工作,准时准点完成出车任务;
2.做好车辆日常清洁、定期保养、燃油登记、年检、保险对接,每日出车前检查车况,及时上报车辆故障;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单位公车管理制度,规范行车,杜绝违章;
4.妥善保管车辆钥匙、行车证件、加油卡,做好出车台账登记,充电、充油登记;
5.坚守保密纪律,行车途中不打探、不议论单位内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车辆相关临时工作、应急保障任务。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21日起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报考者下载相应附件并按要求填写。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7月31日。
2.报名地点:金沙县河滨路45号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5楼政工股。本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3.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3年驾驶证违章记录查询结果、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一寸照片2张;
4.资格初审:由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工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谈、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谈占50%(重点考察交通法规、公车管理规章制度、安全行车常识、了解从业经历、服务意识、保密观念、应急处置能力),驾驶技能测试占50%(重点测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复杂路段行驶、突发路况处置)。若报名人数达3人及以上的,面谈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总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谈与驾驶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政审
1.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自行到金沙县中医院或金沙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核实交通违章及事故记录,向公安机关了解其违法犯罪情况;了解道德品质、日常品行、驾驶习惯;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进入体检环节至正式签订合同之前,因考生原因在任一环节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由金沙县供销社聘用和管理,工资按现行相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因公出差按照金沙县供销社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报销差旅费。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徇私、打招呼等违规行为,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核打分全程留痕,所有考核资料归档留存备查;
3.应聘人员严禁提供虚假证件、隐瞒违章及处罚记录,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857-7221360(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1.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3.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未尽事宜,由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附件: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开招聘编外驾驶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gzjinsha.gov.cn/xxgk/zxgk/2019n1/202607/t20260721_90643764.html)
2026年金沙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招聘驾驶员的公告(7月27-31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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