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2015年秋季正常开学,实现学校“设施一流,师资一流,管理一流,质量一流”的示范性学校的办学目标,经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思南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思源实验学校校长。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到校长岗位,全面提高思源实验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思源实验学校快速健康发展。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坚持实事求是,思想上进,善于学习,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者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具有任中小学校级领导2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五)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
(六)外县籍应聘人员所有调动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
三、招聘程序
(一)成立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黄仕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简乐友(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江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曾应华(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曾昭红(县财政局局长)
安树强(县编委办主任)
黄国胜(县监察局局长)
黄正权(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夏玉洪(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陈静(县教育局副局长)
万昭欢(县教育局副局长)
万有强(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曾应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具体办公。公开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组织考察、公示、决定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行文)等程序进行。
(二)发布公告:2015年1月20日在贵州人才网、铜仁网、思南县人民政府网和思南县教育网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月28日,地点:思南县教育局人事股;在招聘方案后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应提供资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及聘任证、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任职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县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2015年1月29日教育局会同监察局、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原则上必须有5人以上(含5人)才能开考。
(五)发放准考证:2015年1月30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准考证。
(六)笔试:2015年2月2日上午9:00-11:30在思南县教育局会议室笔试,2015年2月2日下午公布笔试结果,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七)面试:笔试成绩前5名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为2015年2月3日下午2:30-5:30,面试地点在思南县教育局会议室。
面试程序:(1)应聘人员演讲,演讲主要内容为思源学校办学思路,时间15钟以内;(2)临时抽题回答问题;面试按60%计入总成绩。
(八)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2月4日-2月9日
(九)考察: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合的总成绩前三名列入考察对象,由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对前三名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是否聘用。
(十)任前公示:对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及岗位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十一)行文聘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县教育局行文聘任,并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聘期3年,试用期1年。
四、管理和考核
县教育局负责校长的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考察及奖惩。思源实验学校负责所招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五、待遇
(一)聘任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后,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与之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岗位等级。
(二)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结合本地、本人实际情况优先解决。
(三)若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学校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将奖励校长人民币2万元。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七、本方案由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7224844(思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6-7234453(县监察局派驻县教育局监察室)0856-72227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思南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