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维护沿河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促进“和谐富裕幸福沿河”建设。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一、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属性
本次招聘的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属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招聘过程面向社会公开。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审判辅助人员12名,驾驶员5名。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本次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知识和能力;
2、审判辅助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驾驶员应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3、审判辅助人员应熟悉计算机操作;驾驶员应具有2年以上驾龄。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时间截止2014年1月31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采取网上和电视公布等形式,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3日至3月7日。
报名地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址: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和平镇河东新区团结大道。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携带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种形式。
领取准考证及考试、计算机测试驾驶技术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本知识、机关公文写作、公共知识等。
审判辅助人员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应用,主要对应聘人员计算机汉字录入速度和质量进行测试。驾驶员技能测试为汽车驾驶,主要对应聘人员汽车驾驶技术、车辆维护保养技能进行测试。
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四)面试:对应聘审判辅助人员、驾驶员,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及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分别按聘用人数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五)体检:根据考生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确定招聘人选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过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经政审合格确定招聘人选。
(七)上岗培训
对拟招聘人选进行上岗基本素质能力培训。培训工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安排到人民法庭或院机关审判业务部门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一)应聘人员基本月工资1200元,并按规定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单位不负责安排食宿。
(二)受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单位尽可能提供支持和帮助。
(三)应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安排、作风散漫、考核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者,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0856-8220577、18008567223、18008566578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