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铜仁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等精神,现将2026年第一批县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用人单位和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双向选择。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计5人,具体岗位及应聘资格见《江口县2026年第一批县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失业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
3.持《残疾人证》的残疾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及难以安置的退捕渔民转为城镇常住人口的失业人员;
6.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离校2年内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脱贫家庭毕业生、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孤儿毕业生以及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毕业生;
7.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对象。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实现单位就业(含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单位)的人员;
2.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含投资入股经营)的;
3.失信被执行人员;
4.已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安置的;
5.其他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政策扶持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人员于2026年1月21日至1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江口县就业局报名(地址:铜仁市江口县大山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西南50米,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所需材料:由本人携带以下证件或相关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主要包括:
1.在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携带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注:2025年10月9日之后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核发的是就业创业证电子证,报名时请提供一份复印件,现场核验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3.招聘岗位有学历等要求的,还需提供本人满足岗位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应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附件3)到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报名前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不需再重复认定。
(二)资格审查。县就业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三)面试。县就业局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反馈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四)公示。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用人单位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反馈县就业局,由县就业局在江口县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期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限最长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二)薪酬待遇。月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按用人单位有关薪酬待遇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在入职前按规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未按规定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视为不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由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费等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0856-6620775。
附件:
附件1:江口县2026年第一批县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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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净山管理局城镇公益性岗位 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职位表 |
序号 |
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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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名称 |
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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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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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业务辅助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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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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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
专业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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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
350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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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同等条件下,以下情况优先考虑: 1.具有兽医学、畜牧学、动物科学、 动物医学等方面相关专业; 2.从事过动物饲养方面的人员; 3.具有动物方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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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点击下载)
附件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docx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须知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无就业愿望的人员;
(二)无就业能力的人员;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有经营性、投资性收入(包括房屋出租、门面出租、车辆出租、自主经营、家庭经营、投资入股经营等)的。
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常住地或户籍地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提出申请,填写《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并提供本人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两寸免冠照片2张,不同类别的高校毕业生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一)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已审核通过的《铜仁市零就业家庭认定表》。
(二)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或学校资助中心出具的贷款证明。
(三)其他类型毕业生的身份信息,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残联、农业农村部门、民政部门比对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有哪些
(一)初审公示。乡镇(街道)人社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有关材料的初审,必要时到申请人所在社区(村)进行入户调查。初审合格的,将申请人的情况在其所在社区(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签署意见,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于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报区(县)就业局审核。
(二)审核认定。区(县)就业局对申请人的就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签署意见,并在申请人的《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栏进行标注;对审核未通过的,在《铜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上注明原因,出具《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告知书》。区(县)就业局审核认定完后将结果及相关资料反馈申请人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由乡镇(街道)人社中心送达申请人。
四、区(县)就业局咨询电话
碧江区就业局 0856—5225279
万山区就业局 0856—8124608
松桃县就业局 0856—2833608
玉屏县就业局 0856—3220329
江口县就业局 0856—6620775
石阡县就业局 0856—7659565
印江县就业局 0856—6225785
思南县就业局 0856—7227279
德江县就业局 0856—3915844
沿河县就业局 0856—3919123
温馨提示:因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有时间上的要求,为了确保在入职前办理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请应聘的毕业生在报名结束后,第一时间到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人社中心申请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在时间相对充足和便利的情况下,建议在报名前就去申请办理。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angkou.gov.cn/xwzx/tzgg/202601/t20260112_89288987.html)

江口县2026年第一批县本级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人员公告(5人,1月21-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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