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律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同时做好局机关的内部管理及有关对外法律事务,按照我局聘请法律顾问相关规定,根据报名及审查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同意聘请:
贵州兴达律师事务所邓连引、周德春二位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聘期一年(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
邓连引-13308598827
周德春-13688592900
特此公告
兴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