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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公开招聘简章(10人)

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黔西南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实现后发赶超,与全国、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的需要,由州人民政府授权黔西南州财政局履行出资人职责,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10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由黔西南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与招考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负责本次考试的有关工作,办公室设在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4年8月31日前出生-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公开招考职位一览表》);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③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组织工作

报名组织工作由州招聘办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一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8日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财政局人教科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9月5日

4、准考证发放地点:黔西南州财政局人教科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名时,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公开招考报名表》(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报名现场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考试形式、内容和总成绩计算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由州招聘办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

(1)笔试科目: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科目和分值如下:《公共基础知识》(100分)。

(2)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

上午:0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考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由招考单位、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州招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州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1、没有考核依据(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8、经州招聘办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八、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招考办在“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准考证号、居民身份证号、学历、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州财政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审批工作结束后,不再开展递补工作。

九、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计算,基础工资按每月3000元的标准执行,绩效工资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五险一金”由公司统一缴纳。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按80%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合格后按标准工资计发。

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参加招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859-3223841

监督电话:0859-3228796

附件一:《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公开招考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黔西南州金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南州财信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公开招考报名表》

黔西南州招聘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