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第四条:“(三)下列人员不予报考: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的规定。报考单位及职位代码为:14050301,笔试准考证号为14051515的考生经核实为兴仁县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在编教师。该名考生在报名时隐瞒事实真相,笔试和面试后虽已进入体检程序,但其违反了《2014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名考生的体检资格。
特此公告
2014年安龙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