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张荣瑜等五同志为贞丰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贞丰县医院:张荣瑜
贞丰中学:韦玉婷、何华兰、杨明英
以上同志公示期为7天(自2013年8月1日至8月7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实名举报。
咨询电话:0859-6617160(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859-6610056(县纪委)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办公室
201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