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瓮组通〔2013〕6号)规定,2014年12月30日,瓮安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社局(县引导办)组建考核小组,对在岗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开展了2014年度考核工作。现将考核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宋锡吉,男,汉族,江界河镇龙塘村主任助理,年度考核等次评为优秀
骆浪,男,汉族,猴场镇宋家寨村主任助理,年度考核等次评为优秀
张俊芳,男,汉族,猴场镇大河村党支部副书记,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王少松,男,汉族,建中镇白沙村党支部副书记,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何英,女,汉族,雍阳办事处城北社区党总支书记助理,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王义先,女,汉族,银盏镇木老坪村副主任,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付元飞,女,汉族,玉山镇深溪村党总支书记助理,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彭光辉,男,苗族,珠藏镇桐梓坡村主任助理,年度考核等次评为称职
公示期5天(从2015年2月13日至2014年2月18日下午18:00止)。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或瓮安县“引导办”反映。
联系电话:
0854—2918112(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
0854—2918259(瓮安县“引导办”)
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