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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简章(6人)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猴场镇专职消防队力量,缓解当前的消防工作压力,根据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工作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男性),6人。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招聘方案,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培训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1995年3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要求在162厘米以上。

  三、文化程度

 

  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退伍军人学历不限);

  四、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各占50%),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一)体能测试:

  1、时间:2014年8月28日上午9时至测试完毕。

  2、地点: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

  3、体能测试项目:100米、俯卧撑、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双杠曲臂伸。

  4、体能测试五项得分相加除以五为体能测试得分。

  (二)面试:

  1、时间:2014年8月29日上午9时。                                                    

  2、地点: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四楼会议室。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试成绩×50%

  五、体检

 

  总成绩前六名的人员进入体检,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六、聘后待遇

 

  经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60天的试用期(含30天岗前培训)后,签定两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签(续签考核标准另行制定);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聘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解除合同。

  招聘的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统一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执勤值班,参加执勤训练、灭火、抢险救援以及上级安排其他工作,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一)合同制消防队员的月工资发放标准暂定为基本工资1500元且合同制消防员工资按当地经济增长作相应调整(不含伙食费、夜餐误餐费);年休假差旅费按规定报销,担任队长、副队长、班长、副班长职务的每月发放相应津贴;县公安消防大队为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全额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同时发放消防员高危补贴每人每月200元。

  (二)生活待遇:合同制消防员伙食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

  (三)合同制消防员执行现役部队规定的作息时间。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退伍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4年8月25日9时至8月26日18时到县公安消防大队报名(联系人:刘松,联系电话:13508509371)。报名时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八、未尽事宜由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42625715。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瓮安县公安消防大队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