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黔南州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4〕99号)文件精神,瓮安县考区于2014年5月24日下午14:30(工作时间),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瓮安县河西新区行政中心B栋6楼)组织各有关招聘单位对少数民族考生和获得黔南州“预征实验班”结业证书的考生进行现场加分审查。
1、瓮安县考区没有获得黔南州“预征实验班”结业证书的考生报考。
2、瓮安县考区张学练等120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已审查通过,符合加分条件。
现将加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按《黔南州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在笔试成绩折算前给予加分。公示期7天(从2014年5月28日至2014年6月3日18: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瓮安县监察局反映。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4—2918260
瓮安县监察局0854--2918162
瓮安县2014年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