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黔南州县、乡两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4〕99号)文件精神,瓮安县考区于2014年5月24日下午2:30,在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瓮安县河西新区行政中心B栋6楼)进行现场加分审查。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须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获得黔南州“预征实验班”结业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须持经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由都匀军分区和高校联合颁发的预征结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瓮安县2014年县、乡两级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