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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2013年公开遴选县级联合接访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级联合接访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信访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调处中心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遴选县级联合接访及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人员3名,均为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一经选调,身份自然变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至2013年10月31日,经组织、人社部门行文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3年10月15日在平塘电视台、平塘党政信息网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13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县招聘办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职位遴选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需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至规定比例。

(四)考试、考核

遴选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试工作由县招聘办会同县信访局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方案另行通知。

经考试后,按遴选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核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在考核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下列情况之一者,报经县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取消遴选资格:

1、有经济和其他问题及正在立案调查的;

2、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3、经县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选调的其它情况。

六、遴选审批

经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

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七、有关事宜

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县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人员参与遴选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在遴选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有关信息将在平塘党政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有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选调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已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股)

0854-7231845(平塘县信访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7230039(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平塘县招聘办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