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公安厅《贵州省公安派出所建设三年攻坚战工作意见》(黔公发[2014]6号)和黔东南州委《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强社会管理提升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东南党委[2014]15号)文件精神及《剑河县2015年公安机关农村警务室公开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经过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合格,决定对姚先鸣等36位同志为我县公安机关农村警务室工勤人员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2015年4月14日至2015年4月20日),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县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名单如下:
姚先鸣、欧清礼、周乐烽、雷健、田云、潘年钟、金诚南、彭俊、陈俊、滕凌、张良学、杨文振、龚衍、姜辉、王益民、陆显芳、全昌角、杨光文、龙顺伟、刘福弟、陈志洲、杨武胜、陈再相、孙万成、杨敦辉、田晶、刘光荣、张均鑫、欧阳春龙、秦述龙、熊天国、李光生、余进德、姜学文、梁博发、龙安泉。
联系电话:(0855)5221447 (0855)5227189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