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黔党发〔2009〕6号)第十六条第三款“在艰苦边远地区县的乡(镇)、村(不含县城所在地)服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可在编制内考核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麻江县基层服务生年度考核情况,经统计,2010年“到村任职”选聘生周康国符合吸收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下:
周康国,男,布依族,1981年2月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毕业于贵州大学行政管理专业,2008年12月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服务于麻江县谷硐镇甘塘村,2010年12月服务期满转聘为“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13年12月服务期满续聘,现仍在服务期,2012-2014年年度考核优秀。
公示期:2015年3月4日-10日,共7天。
监督电话:0855-2622309县纪委办公室 0855-2621535县人社局干部管理股
麻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