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教师发〔2011〕126号和黔教师发〔2011〕127号文件精神的规定,对2011年聘期满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继续留任的特设岗位教师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合格,确定刘兆梅、杨剑江、王应文、吴明镜、欧明慧、谢成峰、丁叶竹、范国洲、杨思福、刘忠培、杨剑、王世平、李星、张德秀、潘玲玲、潘春花、金璐、彭凤兰、冉青雨、司德斌、谢隆静、张俊秀、姜通菊、姜再常、周倩、吕雯雯、陈年竹、龙家良、蒋玉菊、张巧灵、张静娴、石昌能、杨红艳、陈通锦、吴寿海等35位特设岗位教师为剑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均为专业技术人员,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天(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2日),公告期间若有异议,请向剑河县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855)5227193 (0855)5221447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