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提升法院服务群众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根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庭人员配置的通知》(黔东中法〔2014〕35号)和县委办《关于对黄平县加强社会管理提升治安综合治理能力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责任分解的通知》(黄党办通〔2014〕59号)文件精神,解决我院审判执行及后勤保障力量不足的问题,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协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依法、公开、公正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核、审查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聘用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协勤人员8名。
(二)聘用岗位:由聘用单位统一安排。
三、招聘协勤的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1、具有黔东南州户籍;
2、具有国家承认的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
3、复员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能吃苦耐劳;
2、年龄:18周岁(1996年8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到35周岁(197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侧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身高在165CM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作为招聘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4)本人及家属有参加邪教组织和恐怖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加分条件
1、复员退伍军人加1分。
2、持有驾驶证C1证以上的人员加1分;持有驾驶证B2证以上的人员加2分。
3、擅长打篮球人员加1分(由招聘单位组织测试)。
4、熟悉苗语或者革家话二者之一的加1分,同时会该两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只加1分(由招聘单位组织测试)。
以上加分不限,在笔试成绩折分后增加。符合以上第1、2项加分条件的,报名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9日。本简章通过《且兰黄平网》、《黄平电视台黄平新闻》公开发布,以《且兰黄平网》信息为准。
(二)报名地点:黄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名咨询电话:0855-243330418008558339
(三)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和信息:
(1)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最高学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在岗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本人联系电话。如考生在考录期间更换电话号码,须书面通知黄平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如考生提供的电话两次联系不上,视为自动弃权。
经审查合格后由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考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30%,折分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内容:一是《干部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读本》(2013年黄平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统一考试用书),占80分;二是《黔东南理论教育读本》(2013年黄平县干部职工政治理论考试用书)占20分。
2、笔试时间为2014年9月21日9时至11时,迟到半小时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结束统一交卷,不得提前交卷。
3、考生于2014年9月20日15时至17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黄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加分测试
1、篮球加分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9:00开始,地点为黄平县文化广场。抽签时间为当天8:00至8:30,参加测试人员应当按时参加抽签。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苗语或者革家话加分测试,时间为2014年9月22日15时开始,地点为黄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办公室。参加测试人员当天14:00至14:30到县法院六楼会议室抽签。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笔试成绩折分及加分后的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折分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根据笔试成绩折分及加分后的成绩按录取人数1:4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如报名人数不到1:4的比例,则全部进入体能测试。
2、测试内容为:10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女子为100米跑、800米跑、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四项,评分按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评分标准进行。
3、测试时间:2014年9月27日9:00至11:30,14:00至17:00。未按时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测试地点:黄平民族中学体育场。
5、笔试成绩折分、加分及体能测试折分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四)面试(占总成绩40%,折分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根据笔试成绩折分、加分及体能测试折分后的成绩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全部进入面试。
2、公示进入面试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8日9时至11时到黄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3、面试考生需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面试当天8:00至8:30到黄平县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抽签。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9:00开始。
5、面试地点设在黄平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六、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分+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及政审
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环节,不合格的取销资格并向下递补。经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2、体检项目为肝功能、肾功能、血常规、心电图、胸片、腹部B超、眼力。
八、公示
1、笔试(含加分)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公示3天。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对象后,公示7天。
2、公示平台为《且兰黄平网》及本院公告栏,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待遇、聘用方式和管理
(一)工资待遇:县财政核发每人每月1600元基本工资。
(二)保险:“五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缴,单位应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三)其他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另行确定。
(四)管理:应聘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3个月,合格的即签订聘用合同,实行2年一聘。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向下替补。被聘用的人员,由黄平县人民法院进行管理。
十、解释权
黄平县人民法院是本次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黄平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