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剑河县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协勤人员和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报名、加分审查、笔试及面试,现将入闱面试考生总成绩进行公布(详见附件),公布时间为三天(2014年9月10日至2014年9月12日)。在此期间考生若对总成绩有异议,请向剑河县人民法院咨询或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告分别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和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咨询电话:0855—5226958
监督电话:0855—5221447
附件: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协勤工作人员入闱面试考生总成绩表.xls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