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体检工作于7月23日进行。按照《黎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黎平县2014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黎平县农村片区交通警察中队招聘工勤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5天(2014年7月25日至29日)。
2、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请在8月5日前到县招考办公室开具提档介绍信,8月8号前将个人档案和考察政审表交县招考办公室。逾期不来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政审考核处理,最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对体检有异常的考生,请在7月30日前,向县招考办公室提交复查申请,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体检处理,最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举报电话:0855-6221555(县纪委)
0855-6223326(县招考办公室)
附:黎平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体检结果统计表
黎平县招考办公室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