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审核地点: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调股(四楼)。
二、复审对象
1、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直接面谈(专业测试)或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2、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入闱资格复审。
入闱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
4、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如实填写和提交《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考生应及时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5-5227189 0855-5369358
附件:剑河县2014年公开吸收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成绩排名及入闱资格复审人员一览表.xls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