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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巩县环卫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公告(6人)

为切实搞好我县县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根据岑巩县人民政府意见,按照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A岗位:垃圾收集清运车2名。
 
B岗位:洒水车2名;
 
C岗位:环卫巡查车、路灯维修吊车各1名。
 
二、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为:A岗位1920元/月、B、C岗位1700元/月,月考评奖人均200元/月;养老、失业、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伤按全省上年岗平工资60%为缴纳基数。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A、B、C岗位面向2013年10月23日具有岑巩县户籍、持有机动车驾驶B证及以上、近三年一直从事机动车驾驶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组织纪律性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23日及以前出生),55周岁以下(1958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的工作程序
 
由岑巩县环卫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招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岑巩县公务群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12月12日——12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地点:岑巩县人社局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岑巩县环卫站公开招聘6名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报名表1份。
 
2、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机动车驾驶B执照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县交警大队出据的本人近三年一直从事机动车驾驶证明原件。
 
6、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四)报名费100元
 
(五)资格审查
 
由岑巩经县环卫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办)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和报考证件等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报名后经复审,符合条件者进入下一程序。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岑巩县环卫站“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2013年12月17日
 
面试地点:报名结束后确定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及A、B、C各岗位计划数1:1比例从考生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如并列,年龄大的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本公告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黔人社厅发(2010)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岑巩县监察局监督下由“招聘办”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办”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受党纪处分执行期未满的人员。
 
4、有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八、签订劳动合同书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办”在岑巩县人民政府网和岑巩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岑巩县环卫站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叁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九、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命题、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单位与社会监督。
 
十、岑巩县环卫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管理机动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未尽事宜由“招聘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3574936(招聘办)
 
监督电话:0855—3574856(县监察局)
 
 
岑巩县环卫站公开招聘劳动合同
 
管理机动车驾驶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