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13年第一、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已全部结束,被聘用人员已全部下发聘用文件。为做好聘用人员的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被聘人员务必于2013年10月18日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到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股办理工资手续。
2、教育系统所聘人员办理工资手续后,请到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聘用合同手续,其他人员到县人社局干部股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3、请各被聘人员互相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