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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162人,12月15-19日报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经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6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

  一、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实行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三公开”。根据各街道城市社区工作者空缺情况,招聘程序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6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

  4.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和贵州省有关规定。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报考年龄及学历基本要求:

  (1)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到45周岁(1980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下: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因黄赌毒、酒驾、寻衅滋事等被行政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恶性质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7.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相关招考政策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街道办)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9日17:00(报名期间24小时均可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2.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名期间通过“水城社工人事考试网(http://scsg.pzhl.net)”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30KB)。

  (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00至2025年12月20日17:00。

  2.资格审查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信息表》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说明理由。

  3.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报考人员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区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缴费结束后仍未改报成功的,取消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审核有关人员责任。

  4.招聘单位在2025年12月2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留下正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

  5.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12月15日09:00至12月21日17:00在“水城社工人事考试网(http://scsg.pzhl.net)”上缴纳100元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根据笔试时间安排,报考人员于笔试前3天,登录“水城社工人事考试网(http://scsg.pzhl.net)”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下载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费不予退还。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按实有报名人数开考,在联席会领导下进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等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及要求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50分,采用闭卷考试,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完成笔试科目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印证资料的方式进行,在区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对象为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比例以内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含3:1)比例的,参加笔试考试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进行审核,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签署意见。

  4.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复审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5.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卡片照3张。

  3.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打印件一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需首页及个人页)。

  6.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七、面试及总成绩

  面试工作在联席会的领导下进行。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确定: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未参加面试和面试分数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形式及分数: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二)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40%。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及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相关要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区招聘办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一经作出即生效,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从综合成绩中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体检、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联席会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1.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审定有《招聘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

  2.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办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1.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填写《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备案表》和《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抽调、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十一、岗位安排和薪酬待遇

  拟招聘的城市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新入职的城市社区工作者按照五岗进行管理,由各街道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规定购买三险一金。薪酬待遇按照《六盘水市水城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执行。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定,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考试有关信息发布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考生应及时关注各个环节的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聘公告》解释权属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联席会议。

  (五)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七)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58—655130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400—8119816

  附件: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www.shuicheng.gov.cn/newsite/zwgk/zdly/jycy/zpxx/202512/t20251212_89041598.html)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5年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162人,12月15-19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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