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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法务工作人员公告(4人,12月3-9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务工作,建立健全区管国有企业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法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工作人员4名,详见《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担当作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具体应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3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需求

  本次招聘信息在“水城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2月3日至12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水城区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人事和绩效考核股(六盘水市水城区委党校三楼)。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4)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电子版;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各用人单位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学历学位和相关个人信息,对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采取直接面试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若单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5人,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若单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35人(含35人),采取直接面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

  2.若采取“笔试+面试”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研究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依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满分10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3.考试总成绩即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及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相关事宜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另行加试。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贵州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名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城区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反映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企业应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企业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按照招聘企业相关规定进行管理,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正式聘用后每月应发薪酬不低于6000元。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方面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优秀人员招聘进来。工作人员有违纪情况的,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招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相关司法部门。

  (三)本次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和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审核。

  (四)报考人员应关注相关公告,如因报考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未参加相关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8-8932280

  附件:附件1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六盘水市水城区区管国有企业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doc(点击下载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3f-_bBAVaFvOWejTfUi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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