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负责担负公安消防基层大队、中队执勤战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
政府专职消防员12名。
二、招录条件:
(一)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社会不良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30周岁,家住六盘水市区男性社会青年(办理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征兵体格标准》,基本条件为:见附表。裸眼视力4.0以上(视力大专以上毕业生可适当降低);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四)退伍军人或大学生毕业生优先招录。
三、招录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2、报名地点:红桥新区管委会214办公室,联系人:孟玻 电话:13885852119。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个人简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复印件)。
4、笔试时间:2014年11月12至14号,考试地点待定。考试范围:法律(消防法、常规消防知识)。
5、面试、体能测试时间:2014年11月12日-14日。
体能测试内容: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100米跑、3000米跑等。
面试内容:检验反应、检验口吃、检验个人对工作的态度、检验思想道德素质。
(二)考试
考试实行淘汰制,分三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取三项综合成绩前20名待定,经体检合格方可录取。综合成绩计算(笔试30%+面试20%、体能测试50%)。
(三)公示及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即办理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使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和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满经考查合格统一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任务的要求,专职消防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合同期间享受以下待遇:
(一)试用期内工资1000元左右,只有公休日轮休,无休假,试用期满后每工作15天按部队比例轮休2天,每年一次休假,假期20天。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住宿)制度,不准请假。
(二)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为2年期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双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三)合同期内,月工资为1600-2000元,队员工资发放采取“按劳分配,按劳取酬”的原则,工资主要由基本工资、年底工资、激励奖金、岗位补贴、社会保险金等组成(工资逐年递增,两年一次,每次200元)。伙食按消防部队现役义务兵伙食标准供给,提供制服、工作服、个人被装等物品。并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地方政府部门帮助统一办理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负责,单位承担部分由地方政府部门支付。
(四)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
五、招录纪律
此次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录工作人员不得指使、纵容他人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或参与作弊;
(二)招录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考试题目,不得泄露其它保密事项;
(三)招录工作人员不得违反有关规定而影响招录公平、公正进行;
(四)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举报电话
红桥大队办公室:0858-6634239
附件:
1.
体能测试标准
2.
身高、体重标准表
六盘水市公安消防支队红桥新区大队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