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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5人)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企业,主要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房产租赁等相关业务。为充实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住投公司”)人才队伍,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考工作按照招考计划、发布招考通知、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考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四)工作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在各级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

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

(一)公布信息:分别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考简章。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三)报名地点:市住投公司招考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原管委会大楼18楼1805室);联系电话:0858-8327567;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的论文、科技成果、校级以上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考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六、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并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对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过程中核查出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参报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统一组织面试,采取当场提问方式,实行百分制。按照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确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

(二)录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录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并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

被录用人员应按录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5日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企业,主要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房产租赁等相关业务。为充实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住投公司”)人才队伍,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投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招考工作按照招考计划、发布招考通知、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考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考职位详见《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6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三)性格开朗、思维清晰、反应敏捷,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能力;

(四)工作踏实、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精神。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二)曾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人员;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四)在各级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

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五、报名

(一)公布信息:分别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考简章。

(二)报名时间:2014年8月26日至2014年9月3日(工作时间: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

(三)报名地点:市住投公司招考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区原管委会大楼18楼1805室);联系电话:0858-8327567;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学历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发表的论文、科技成果、校级以上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原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考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

六、资格审查

1.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100元考务费,并于2014年9月9日至9月10日,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对参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过程中核查出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取消其参报资格。

七、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一科,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考。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未完成笔试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统一组织面试,采取当场提问方式,实行百分制。按照职位招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招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复查的费用由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实施。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提出录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5.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6.报名时虚构或隐瞒个人工作单位、学历资格、政治面貌等相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

7.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确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十、公示和录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录用。

(二)录用审批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被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录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并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原件。

被录用人员应按录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本次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

1、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4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六盘水市保障性住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