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办公室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发〔2014〕53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使高层次青年人才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计划培养一批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国家注册师、青年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现决定遴选一批高层次青年现代服务业人才纳入培养培训计划,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培养对象原则上从全市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在我市注册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全职在六盘水工作,从事现代研发、现代物流、金融、旅游、会计、信息技术、设计、动漫、文化创意、律师、营销等专业,具备一定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中遴选产生。
二、申报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年龄40周岁以下(鼓励35岁以下培养对象评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二)应具有的资格条件
1.申报对象为学历培养的:应当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今年通过全国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取得录取通知书;
2.申报对象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应当具备评(考)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条件;
3.申报对象为进修深造或参加国家注册专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三)对于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社会公认且具有较强培养潜力的,可不受资历资质限制破格入选。
(四)符合条件资格的市管专家,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培养对象。
(五)有不良诚信记录、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和其他违反道德、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参加遴选。
三、申报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六盘水市高层次青年人才培养申报书》。
(二)《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推荐承诺书》。
(三)《研究生(博士)录取通知书》、《大学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四)培养对象取得的科研成果、工作实绩、专业证书及表彰奖励等有关佐证资料。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7月11日下午17:00前。
五、申报地点
市发展改革委人教科(市政府对面信息大厦8楼)
联系人:应志坚 联系电话:0858-8226294 0858-8221020 18008583025
附件: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申报表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