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分别由市安监局及各县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市级安监部门职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县级安监部门、乡镇安监部门、驻矿安监员职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5分。
三、资格复审方式及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经资格复审,市级安监部门职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减少招聘计划数;县级安监部门、乡镇安监部门、驻矿安监员职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2:1比例的,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7月6日至7月8日
资格复审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侧楼一楼大厅(鸿鼎酒店旁)
联系电话:0858—822436313885820364
五、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六、资格复审方法:
负责资格复审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简章》及招聘职位的要求严格审查考生的相关资料是否符合《招聘简章》的规定及报考职位的要求,并在《报名信息表》填写“资格复审合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需向考生当场说明理由。
特别提示:
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主动与资格复审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完成资格复审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六盘水市2013年公开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面试工作将于7月中、下旬进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办发布的相关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盘水市安监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