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简章》,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各招聘岗位计划与通过初审报名人数均达到1:3的比例,符合开考条件。现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采取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身份和联系地址反映问题,反映内容中的时间、地点、经过、证人、证据等事实要清楚或基本清楚。
凡借公示之机捏造事实诬陷诽谤他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时间:2015年2月5日至2015年2月6日
公示地点: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监督电话:0851-82522530 0851-82523502
清镇市公开招聘禁毒专职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