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阳市2013年公开招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确定班强、何星为拟聘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13年10月11日-10月17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有疑义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
监督电话:0851-6697889 0851-5363636 0851-5363628
贵阳市筑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