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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雍县煤炭集团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煤焦验票处工作员的实施方案(10人)

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批示,同意纳雍县煤炭集团总公司面向社会招聘煤焦验票处工作员10名,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戴  勇(县煤炭集团总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吉  利(县纪委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局长)
          李  斌(县煤炭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
          卢云清(县就业局局长)
    成  员:唐  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吴  铁(县煤炭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何玉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煤炭集团总公司,由吴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铁、何玉平二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二、招聘计划
    招聘人数10名(限男生)。
    三、工作岗位:厍东关煤焦验票处、张家湾煤焦验票处、阳长煤焦验票处、猪场煤焦验票处、雍熙煤焦验票处、百兴煤焦验票处。
    四、招聘对象:纳雍县户籍人员
    五、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无肢残),五官端正,吃苦耐劳,能胜任本职工作。
    5、同等条件复退军人优先聘用。
    六、报名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地点: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吴铁;联系电话:13595790558。
    2、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复退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笔试)、体检、择优招聘的程序进行。
    1、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通过笔试成绩选择前10名进入体检。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和时事政治。
    2、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根据体检结果决定是否聘用;体检环节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招聘对象,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合格人员提供相关证件由县煤炭集团总公司统一安排到相应的岗位工作,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办理招聘手续并报县人社局备案。如有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十、工资待遇及身份
    工资待遇: 1100元/月;身份为纳雍县煤炭集团总公司招聘人员,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参考人员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负责补充。

2015年1月13日